戲劇在社會
Theatre in Society
考察之旅
Research Trip
澳洲考察
Research Trip in Australia
藝術總監胡海輝與戲劇文學指導鄭廸琪遠赴澳洲阿德萊德、墨爾本及悉尼,走訪當地藝術家,了解紀錄劇場發展。
The artistic director Mr Hoi-fai Wu and the dramaturg Ms Tik-ki Cheang visited Adelaide, Melbourne and Sydney in December 2018, conducting in-depth study trip on the development of documentary theatre in Australia.
何謂紀錄劇場?
紀錄劇場在華文劇場仍是新鮮詞彙,但是在外國其實早已發展,曾有學者及劇作者這樣界定紀錄劇場:
「紀錄劇場文本的內容建基於事實……真實的材料加上想像力,想像力的水平決定了該紀錄劇場作品是否「藝術」。」
Robert Leach 《如何創作紀錄劇場》
「紀錄劇場是匯報事實的劇場……它採用了真實紀錄的原材料……經過篩選的材料指向一個精準的主題,這主題普遍具有社會性或政治性。」
Peter Weiss 《紀錄劇場的十四項主張》
據此,紀錄劇場較有代表性的劇目多是因應重大的事件或現象,由創作人進行研究,直接採訪或搜集相關資料,將真實的內容整理編作。經過藝術家巧妙編排,觀眾會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而且汲取多個不同觀點,理解研究對象或群體之餘,更明白了其社會環境,紀錄劇場令戲劇與社會更形緊密。
紀錄劇場的概況
「紀錄劇場」在西方劇場發展史中,其實早已經歷了幾次的變革;但落戶香港,則是近十年的事。要數當中的先驅,非德國的Edward Piscator及Bertolt Brecht莫屬,紀錄劇場其實由他們20年代所建立的史詩劇場(Epic Theatre)演變而成;還有後來的Peter Weiss,不單單於60年代積極創作,更撰寫紀錄劇場的形式及戲劇構作等理論,如《素材與模式:有關紀錄劇場的定義》The Material and the Models. Notes Towards a Definition of Documentary Theatre。藝術家搜集文獻、書信、報紙及法庭紀錄創作演出,因當年平民掌握資訊不多,劇場提供資訊並建構了政治討論的空間,以劇場來論證是當時的一大突破 。時至今日,三位仍然對德國當代紀錄劇場藝術家, 影響甚深;紀錄劇場近10 年再度蓬勃,Hans-Werner Kroesinger,Andres Veiel, 及里米尼協議(Rimini Protokoll)更在國際劇壇大放異彩。 英國的紀錄劇場發展較德國遲, 由60年代尾Joan Littlewood 的《噢!真是個美好的戰爭》Oh!What a lovely war 開始,Peter Cheeseman去奠基。他們相對著重口述語言的特性,創作手法稱為引錄劇場(Verbatim Theatre),劇中的一字一句,甚至語氣及停頓均來自錄音訪問。當年英國流行文化如電台廣播劇及卡式錄音帶的出現亦有影響。英國當代的Alecky Blythe 更將形式拓展,以音樂劇形式創作引錄劇場《倫敦路》London Road; Nicolas Kent 在三輪車劇院(Tricycle Theatre)則發展法庭戲劇為主,亦上演過Philip Ralph 的《深切》Deep Cut;甚至有名的形體劇場DV8 也應用不少紀錄劇場創作手法。美國最有名的是板塊劇團(Tectonic Theatre)的《同志少年虐殺事件》The Laramie Project,以及後911 的作品,《我的名字叫麗秋歌里 》My name is Rachel Corrie等等。
紀錄劇場近年開始在華文地區相繼出現:在香港不乏以開拓政治討論為目的的劇場作品;以文獻入戲其實早於90 年代已出現。但打正旗號以紀錄劇場為創作手法的,有一條褲製作(《本來沒有菜園村》、《1967》、《教育有戲》及《樂地生根》等)、中英劇團的長者口述歷史劇及進劇場的引錄劇場《樓城》。近幾年愈來愈多的獨立藝術家及小型劇團作嘗試,如林燕、她說創作單位、Spoken Light及 William et al 創作研究室等等。相信本地政治不穩、集體創作的流行及主題愈見複雜等背景,催化本地紀錄劇場的發展。中國內地有生活舞蹈工作室作品,探討樣版戲的舞蹈作品《紅》(曾來港參展 i-dance 舞蹈節)。澳門的戲偶紀錄劇場《Made in Macau 2.0》、甚至早至《碌落蓮溪舞渡船》、《漂流者之屋》,石頭公社《是或不是快樂王子》與梳打埠實驗工場的兩部《記憶藍圖》等,都在演出應用紀錄劇場創作手法1。台灣在台北藝術節總監耿一偉的全力策動下,不單邀約作品及海外藝術家舉辦紀錄劇場工作坊,更鼓勵本土劇團嘗試,如2015年台北藝術節,由阮劇團負責的開幕節目《家的妄想》。
紀錄劇場如何定義?
不論以那種研究方法開始創作,紀錄劇場與現實世界的連結是作品的核心。學者Carol Martin 曾著《真實劇場》Theatre of the Real ,以「真實劇場」的廣義角度來理解,刺激各位對紀錄劇場的想像。
「真實劇場」廣義地包括紀錄劇場、引錄劇場、實證劇場、見證劇場、法庭戲劇、非虛構劇、重修村莊演出、戰爭重構及自傳式演出2。以上劇場類型,在文本及演出兩者都與現實有直接關係,Martin 稱為現實的重用(recycling of reality),而這個現實可以是社會的、政治的、歷史的或個人的。創作可以是由數據實證、法庭紀錄、自傳、訪問或筆錄而來;或重建歷史場面,讓觀眾成為過去歷史的見證;利用社交媒體或科技創作,重疊多重現實; 甚至是以上的混合。此類劇場對解構、建構及再建構現實有種強烈執著,以何種形式再現現實,是創作的關鍵。
Carol Martin 2006 年一篇文章《證據的載體》Bodies of Evidence所列舉六個紀錄劇場的作用:
-
借重開審訊,探討公義,如板塊劇團的《三審王爾德》Gross Indecency: The Three Trials of Oscar Wilde
-
補足不完整的歷史片段,如Robin Soans的《跟恐怖份子對話》Talking to Terrorists 及 Nicolas Kent《公義的顏色》The Colour of Justice
-
重構事件,提供不同版本的「真相」,如Andres Veiel的《致命一擊》Der Kick
-
連結個人口述歷史與歷史事件,如Leeny Sack的《生還者及翻譯者》The Survivor and the Translator
-
重新思考紀錄劇場或虛構故事的製作,如何操控觀眾的認知
-
發展劇場的口述文化,著重展現人的語氣、動靜、態度及舉止
近年如里米尼協議找來非演員,被稱為「生活專家」(Expert of everyday life) 的平常百姓來演出作品,更進一步模糊了劇場與現實;Kroesinger則著重檔案之間的矛盾,呈現事件的論述因時間/政治/意識形態而有所改變。以上兩位的概念已比Martin 的列表,又走前一步。一個如此開放的劇場類型,有待藝術家探索。
本文提出以下九個關鍵詞,希望有助本地藝術家,去發掘紀錄劇場的更多可能。
1) 真實性
有別於對紀錄片一貫的理解,紀錄劇場一直很清楚「再現」(Representation)與真實的分野。Peter Weiss在他《素材與模式:有關紀錄劇場的定義》寫道,檔案本身無法指向真相、因果和目的,經過作者編輯,檔案才變成意義。資料雖然是真確,但再現的形式是人造的,那自然有藝術家的取態。紀錄片盡量抹去人為的痕跡,讓觀眾以為所見的影像就是真實;而戲劇正正擁抱真實與再現之間的鴻溝。紀錄劇場的藝術扎根在它的辯證過程:觀眾對比、分析、思考兩個對立的要素-真實與再現,而得出結論。紀錄劇場重點不在真實性(authenticity),如Weiss所言,紀錄劇場重點不在真實性,藝術家在找尋的是真理。
2) 辯證
討論紀錄劇場,不能忽略Butolt Brecht所提倡劇場內的辯證。因不滿20世紀的傳統戲劇,Brecht銳意在戲劇構作及內容上改革,讓作品與觀眾直接對話。觀眾對比、分析、思考劇場所提供的材料,得出對某事件的結論。因此,藝術家經常將資料文檔並列、對比及錯置,利用邏輯辯證的方法去建構紀錄劇場作品,例如Nel. P Highberg 指,《我的妻子就是我》I am my own wife 就利用正反合的辯證法(Thesis-Antithesis-Synthesis)去鋪陳。Hans-Werner Kroesinger稱自己將歷史文檔互相「撕磨」去製造張力與衝突,是異曲同工。因此,紀錄劇場的戲劇構作與傳統戲劇有所不同。
3) 戲劇構作
傳統戲劇結構是製造衝突以建構劇情的起承轉合,描寫角色心理變化。此結構讓觀眾完全代入主角的世界,感同身受。紀錄劇場的一個重要目的是賦予觀眾能動性(Agency)。在作品內容及劇場操作兩個層面,讓觀眾明白有選擇的權利,從而提醒並鼓勵觀眾在生活中實踐,與Brecht的疏離效果如出一轍。所以傳統戲劇的戲劇構作並不完全適合紀錄劇場。藝術家要在散亂的資料中,理出一個有連貫性而吸引觀眾的敘事,可以是時序的、歷史的、心理的或政治的。紀錄劇場的藝術在於編輯,但劇場終究是在講人的故事,藝術家在觀眾代入與疏離之間,就主題建構合適的戲劇構作,當代的作品形式如此多元正因如此 。
4) 觀眾
若作品的出發點不為娛樂,而是對話,沒有觀眾又哪有對象對話呢?紀錄劇場的觀眾責任很大,他們需要代入人物心理,同時找尋作品脈絡、對比並分析劇場再現與現實,最終得出屬於自己的結論。正正因為大家的背景與經驗不同,分歧可以很大。不約而同地Hans-Werner Kroesinger、Nicolas Kent及Robin Soans 在英德考察的訪問中曾表示,他們不期望認同,反而希望觀眾受到衝擊而思考。人類正經歷史無前例地多資訊的時代,但往往因資訊疲勞而寧願輕言下結論,而劇場正是介入的時候。
5) 研究方法與檔案
要進行辯證,就要仔細的研究方法。藝術家由一個疑問去開始,從資料搜集去找尋答案。資料由數據實證、法庭紀錄、自傳、訪問、筆錄、甚至電影電視、廣告等等,任何已存在的檔案也可以是研究材料。資料式訪問以「真實的面貌在劇場呈現」(Truthful expression),藝術家不更改一字,只作編輯。選材視乎研究題目的需要,沒有一套硬性規定:《我的名字叫麗秋哥里》全由Corrie的日記編輯而成,但《同志少年虐殺事件》Laramie Project則由較多類型檔案組成。研究過程究竟團隊要參與多少也因作品而異,Philip Ralph 及Andres Veiel 傾向自己寫好完整的劇本;Hans-Werner Kroesinger與戲劇顧問先進行第一輪資料搜集及挑選,第二輪再讓演員進一步收窄研究範圍及編作。
6) 演員
如板塊劇團或一條褲製作,演員甚至設計師也要參與研究及資料搜集,共同編作,但並非必然。Andres Veiel排演《致命一擊》Dei Kick初期,演員甚至連錄音訪問也沒聽過。因紀錄劇場的人物眾多,故事複雜,演員的肢體與聲音的掌控要很好,隨時轉換角色;但缺乏統一性,傳統的史氏體系演繹方法未必有效。Alecky Blythe 的「錄音呈現」(Record delivery) 方法,要求演員戴耳機完全重覆受訪者的說話語氣,不用背誦對白。Hans-Werner Kroesinger甚至認為他的演員並非在演戲,而是文檔的載體,將之讀出來。皆因他以突顯檔案的矛盾為主,檔案才是主角。里米尼協議則用「生活專家」,即是非演員的平常人(若他的職業是醫生,就講醫生的故事)。最有名的要算是《100%城市》系列,台上是100 個根據城市的人口比例而找到的「生活專家」。但與Kroesinger一樣,他沒有重演場景,而是利用完善的遊戲規則,讓非演員參與其中,跟典型演員的工作很不一樣。
7) 科技應用
紀錄劇場的出現,根本就是科技演進的結果。紙張的發明及印刷術愈趨成熟,紀錄檔案愈來愈容易;報紙亦成為世界最流通最重要的紀錄。Erwin Piscator在20年代已經利用投影機投射相片及影片,將真實的戰爭畫面帶進舞台。及後錄音機流行,更成了英國引錄劇場發展的重要基石。科技能將回憶保存並輕易重現眼前,並置多重的真實/回憶/時間成了紀錄劇場的慣用手法。時至今日,有賴科技發展,檔案數量爆炸;「虛擬實景」(Virtual Reality)的技術成本降低;社交媒體出現,如YouTube、Facebook、Snapchat等讓人人都能有虛擬化身。當虛構也可以是「真實」的時候,紀錄劇場怎樣回應這重疊又複雜的現實?如何利用科技去刺激觀眾,建立新的視點?當虛擬與真實界線模糊,紀錄劇場其實在紀錄什麼?可紀錄什麼?
8) 劇場性
許多藝術家並沒有迴避劇場再現的問題,再現本身甚至是辯證的方法之一。而且檔案資料及訪問有其弱點,如資料太複雜或說話太多缺少行動,此時更需要劇場元素介入去提升畫面。劇場講求當下作品與觀眾的共振,各種元素:燈光、音樂、佈景、道具、空間、時間、節奏、聲音、語言、身體等等,在建構一個怎樣的觀劇經驗?作品在哪部分挑動人的情緒或保持距離?而檔案/資訊本身如何被呈現,側重點在哪?有什麼不被呈現或淡化?舞台再現的操作與現實的操作,兩者又如何解讀?
9) 論述的政治
紀錄劇場作品的政治性很強,很大程度由於藝術家相信論述不止一個,在發掘其他論述時,不免挑戰了主流論述及其既得利益者。若劇場能夠再現一種論述,同樣地政府、任何機構、甚至個人,都能夠以同樣模式再現他想要的論述,歷史的結論也一樣。紀錄劇場作品呈現的主題,往往來自社會邊緣不被聽見的聲音;邊緣的聲音並非比其他聲音更真實,而是他們經常被忽略。而為什麼被忽略,各種論述之間的利害關係、操作等等,都是紀錄劇場可以關注的。
資料搜集及撰文:賴閃芳
校對:潘藹婷
[1]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7-02/26/content_1160225.htm
[2] 原文為: Theatre of the real includes documentary theatre, verbatim theatre, reality-based theatre, theatre-of-fact, theatre of witness, tribunal theatre, nonfiction theatre, restored village performances, war and battle reenactments, and autobiographical theatre. 由撰文者翻譯。
項目計劃資助 Project Grant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
Arts Capacity Development Funding Scheme
HKSAR Govern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主辦 Presenter
一 條 褲 製 作 為 藝 發 局 資 助 團 體
Pants Theatre Production i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HKADC
節目內容並不反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
The content of these programmes does not reflect the view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藝術發展局全力支持藝術表達自由,本計劃內容不反映本局意見。
Hong Kong Art Development Council fully supports freedoms of artistic expression. The views and opinions expressed in this project do not represent the stand of the Council.